江蘇揚州市區實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超計劃累進加價制度
時間:2023-01-12
來源:江蘇省節約用水辦公室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深入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進一步發揮價格機制在節水工作中的調節作用,經市政府批準,江蘇省揚州市區于2023年1月1日起實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超計劃累進加價制度。
該制度實施對象為揚州市區(不含江都區)范圍內使用公共供水以及取用地下水、地表水等自備水源并納入水行政主管部門計劃用水管理的非居民用水戶和特種用水戶。其中,公共供水計劃用水戶用水量超過核定定額(計劃)用水指標的部分除按規定標準繳納自來水水費外,還應當按照現行基本水價的1—5倍繳納加價水費。
公共供水計劃用水戶累進加價水費全額上繳財政并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用于自來水管網及戶表改造、完善計量設施和水質提升,以及對節水成效突出的計劃用水戶進行獎勵,節水技術改造、節水技術工藝推廣等水資源節約和保護工作。
下一步,揚州市水利局將以此為抓手,依托節約用水管理信息系統嚴格計劃用水管理,依法依規征收累進加價水費,切實發揮出經濟杠桿促節水的作用,為促進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